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南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了确保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针对线上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各二级培养单位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各二级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疫情严重地区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四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1)负责制订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拟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4、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负责统筹、协调、落实疫情防控、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电、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总分比国家A类地区控制线降低20分,单科比国家控制线降低5分。
(二)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三)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的考生,请考生在复试前3天将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开学后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招生办进行再次审核。
(四)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在开学报到时提供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到各二级培养单位。
(五)复试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达到学校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
四、复试方式
(一)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考生应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1、“双机位”的要求:电脑1台,用于复试设备(第一机位),手机1部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第二机位);2、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宽带(WiFi)网络和4G(5G)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具体要求及操作见复试考生须知及中国移动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教程。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二)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复试所需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复试时疫情防控方面的应急预案及其他方面的应急预案。对第一批复试考生进行“中国移动云考场” 操作培训时间定于04月02日,其他调剂批次时间待定,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使用和相关要求等。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规则
对申请调剂我校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和药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700),符合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且调剂规则是:①优先考虑具备科研基础,②科研基础相近的条件下优先考虑与报考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③最后按照初试成绩排序,择优进入复试环节。
(2)计划招生人数
学术型硕士 |
专业型硕士 |
已接收推免生 |
45人 |
50人 |
0人 |
(3)调剂报名
调剂分数线、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经学院研究讨论后另将发布在南华大学药学院首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调剂复试消息。
(4)复试
①一志愿上线考生于4月3日复试。
②药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调剂考生参与复试,由学院统一受理调剂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复试名单后再交由学院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我校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二级培养单位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二级培养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将根据录取情况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一志愿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2022年04月03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第一批调剂生复试时间:时间待定。
其他调剂批次复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见学院网上通知),复试对象为第一批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
(三)第一批复试通知发放时间:2022年03月30日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采用统一的复试平台,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作弊,使用“两识别”(即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二级培养单位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学院指定的邮箱中(2877731457@qq.com,邮箱主题:复试+姓名+报考专业),详情见我院的复试方案,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中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在开学后进行审查。
10.学院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学院网站。
上述材料中1、2、4、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二)加分资格审查
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等项目考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中进行资格审查。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三)心理健康测试
复试2天前(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2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考生编号(15位)。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四)体检
考生的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五)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缴费截止时间为各学院复试前3天。
复试费通过转账到南华大学:
户名:南华大学
账号:43001510064050005899
开户行:建行衡阳石鼓支行
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简称),因备注的字数有限,可简短备注,如:复试费张**临床。考生缴费成功后截屏的图片发至学院的邮箱(2877731457@qq.com,邮件主题备注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2、专业知识(采用专业相关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采用随机抽题、口头即时作答的方式进行),40分
3、考核专业综合能力(学生自我介绍学习科研情况,展示曾主持参与课题、发表论文等相关科研获奖情况及将来的科研规划等),30分
九、拟录取
药学院2022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药学专业学术型(100700)研究生45名,药学(105500)专业型硕士研究生50名,目前药学(105500)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有部分调剂名额。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60%/a+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如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2、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6、学院将每批次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7、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8、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二)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二级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三)2022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十一、复核复审
学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特别说明
(一)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2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五)我校2022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六)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本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具有防作弊功能,请诚信参考。
(八)请在复试前尽可能准备符合要求的设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候考时间可能较长)。测试有线或无线网络(建议电脑优先使用有线网络),电脑、手机安装好相关软件;根据复试时间,提前在线候场,预留充足的时间调整设备、软件、检查内务,按照要求调整机位,务必按招生学院公布的时间参加模拟演练。
(九)奖助学金按“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最新文件)执行,详情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十)凡涉及到2022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复试过程相关环节的操作均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与南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执行。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34-8282310
一志愿复试QQ群:579747891
学院联系方式:姚老师(QQ: 598332365)罗老师(QQ: 1748058392)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药学院。
南华大学药学院
2022年3月30日
地址:中国 湖南衡阳 常胜西路28号 联系方式:0734-8282914 邮编:421001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