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药学拔尖班依托湖南省“协同创新班—基础医学(药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和国家“一流药学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南华大学“核医结合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分子靶标新药研究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肿瘤微环境响应药物研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药物蛋白质组学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省级高水平科研平台为支撑,以培养药学专业创新复合型高水平人才为目标。
为了深入和全面贯彻高等学校立德树人的核心教学教学的理念,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快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助推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药学拔尖班实行一对一的科研导师制度,现制定以下《南华大学药学拔尖班科研导师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发挥药学院高水平师资队伍的优势,为药学拔尖班配套德才兼备的高水平科研导师,助推药学专业创新复合型高水平人才的培养。
二、科研导师管理
1.导师的遴选
学院教师自愿申请担任科研导师,具有申请资格的老师填写《南华大学基础医学(药学)拔尖班导师指导教师审批表》,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后确定初步名单。
2.导师的配备
(1)新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为每位学生量身安排科研导师,指导周期为三年半。导师一经确定,原则上应指导该学生至毕业,指导周期内有特殊原因,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字后,上报学院审批,批准后方可更换导师。
(2)在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经学院调配后最终确定每位学生的科研导师。
(3)每位导师所指导的每届药学拔尖班本科生人数原则上为1名,总人数不超过4名。
3.导师的责任
(1)思想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同步协调发展。
(2)因材施教,积极参与制定和贯彻执行学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实践与科研活动,强化学术指导;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指导学生确定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研究;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激发学生创新潜力;引导学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术问题,开拓学术视野,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具有原创性的工作。
(3)科学研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和专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各类项目申报,指导学生在药学相关领域主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指导学生的专业见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4)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感染学生,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的健康协调发展。
4.导师的工作基本要求
(1)与学生加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并作出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2)认真指导并督促学生进入课题组学习实践,及时给学生布置科研任务,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
5.导师的考核与工作经费管理
(1)学院每年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学院药学拔尖班考核小组负责。导师工作满意度的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满意度、指导学生主持各类项目、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竞赛活动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继续深造及就业等。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学院领导小组每学年对药拔班导师工作考核一次,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合格者取消导师资格。
(2)导师经费按2000元/生的标准从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费中划拨,导师经费主要用于指导学生过程中产生的试剂费、耗材费等,导师经费每年集中报销一次,学院审核后送财务处核销。
三、责任落实和违规处理
(1)导师应自觉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承担起学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重任,不断强化自身的基本素质,切实履行作为高校教师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的职责。
(2)对未能履行职责的导师,学院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出现严重违反师德问题的导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3)院拔尖班导师立德树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负责对各类违反导师立德树人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相关部门、学院和人员有义务配合调查。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客观分析与公正决策,并对违规导师进行相应的处理。
(4)对于未履行职责、违反师德行为的导师,按国家、湖南省及学校有关教师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学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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