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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级基础医学(药学)拔尖班导师的通知
2023-09-18 08:35     (点击: )

为了深入和全面贯彻高等学校立德树人的核心教学教学的理念,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快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我院决定从第一学期开始给2023级基础医学(药学)拔尖班学生(29人)配备导师,现面向全院公开遴选专业导师。

一、基本原则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大学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承担国家或部省级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科学研究经费充足。

二、基本条件

1.近五年科研业绩至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专业学术期刊上被SCI、EI、MEDLINE 收录的论文 4 篇;或发表在专业学术期刊上被 SCI、EI、MEDLINE收录的论文 3 篇,其中一、二区论文 1 篇或三区论文 2 篇; 或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5 篇,另被 SCI、EI、MEDLINE 收录 2 篇(且一、二区论文 1 篇或三区论文 2 篇); 或主编出版学术著作或主编、副主编本科、研究生的规划(统编)教材 1 部,并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 (且被 SCI、EI、MEDLINE 收录 1 篇)或被 SCI、EI、MEDLINE收录 2 篇或一、二区论文 1 篇。

(2)获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 1 项(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 项(排名第一)。

2.近五年有在研科研项目,且在账课题经费不少于5万元。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填写《南华大学基础医学(药学)拔尖班指导教师审批表》,并补充填写《2023级基础医学(药学)拔尖班指导教师汇总表》,请于9月20日17点前交到学院教务办。

2.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审。



药学院教务办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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